r—十确认有效客户,案场负责人签字」1J确认无效客户,带客流程终止,客户由现场正常接待
I 道客户确认单》上需注明客户无效原因
**集团—渠道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集团公司现有渠道管理标准及流程做为指导,结合项目销售案场情况为保证营销管理中心渠道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项目销售,针对房地产渠道公司的引进、房地产渠道人员对外推广宣传、带客及案场接待等一系列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泽科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渠道管理人员、销售中心置业顾问、引入的房地产渠道公司及下属工作人员,以上人员在进行与泽科集团所有项目渠道推广相关工作时均需遵守本规范
术语和定义房地产渠道公司:指包含二手房中介、专业渠道公司及各类有客户资源的合作单位
第二章细则第三条房地产渠道公司带看客户确认流程及界定细则1、带客流程严格按照我集团带客流程严格执行,具体带客流程如下:提前 30 分钟通过专属微信群提前报备客户姓名、电话(前三后四,隐藏中间四位)、带访公司及业务员
带访客户到达销售现场,在销售前台“监督专员”处填写渠道《渠道客户确认单》“监督专员”核查客户有无到访记录并将客户姓名及电话及时录入金蝶系统,统一安排 A 位接待销售现场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后签署客户登记《渠道客户确认单》2、渠道客户认定细标准作为界定标仏1)下列情况均判定为渠道有效客户(备注:以下所称“新客户”是指开发商销售系统如金蝶系统中查实无到访登记记录或无到访报备记录的客户):>渠道工作人员亲自带访的新客户;>渠道工作人员于客户到访前提前 30 分钟以上短信或微信报备,然后自行上门的新客户(含与报备客户同行上门的新客户);2)渠道公司推荐客户原则上分为提前报备或直接带访两种情况,以最终到访为认定标准,报备方式为各渠道公司驻场人员、项目负责人与开发商销售负责人、渠道负责人共建微信群,报备客户发至微信群中,如有争议,以群内报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