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审核:批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文件编号:FK-QP-11版本编号:A/0实施日期:2020
11 目的当交付后的产品存在(潜在)不安全隐患,直接会危害到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时,公司采取对(潜在)不安全产品实施有效的召回措施,确保消费者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如产品外观等形象受损,却不会危害到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时,公司也可以实施有效的召回措施,确保公司的品牌形象得到有效维护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
3 定义召回: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不安全食品定义最后一句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4 职责质检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有效性的验证;准确记录从原物料、过程到成品的所有质量信息,并保存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市场反馈信息确认,进行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召回产品的识别(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和数量),也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库存产品的确认,对整个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