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二、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制度八、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九、业务培训制度十、急救演练制度十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十二、抢救用血制度十三、各级医师负责制度十四、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十五、信息登记制度十六、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十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二十、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
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省孕妇保健手册》2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实施分级评估管理
首诊医师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 5 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三、落实分级管理流程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一般保健和住院分娩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进行高危妊娠专案管理,有专人对孕妇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由中心副主任医师以上评估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增加孕产期保健服务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中心领导,必要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四、实施高危妊娠动态管理
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