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港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一) 老师忌事第一条: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条:忌只教书,不育人,只抓尖子生,卑视后进生
第三条:忌上课迟到,无教案上课、拖课,课后大面积补课
不批改作业,或布置过多作业,增加学生负担
无故停学生的课
第四条:忌当面(当众)揭老底,翻旧帐,挫伤学生自尊心
第五条:忌动辄请家长来学校
第六条:忌私拆学生信件,公开学生隐私
第七条:忌利用家长为自己谋私利,办私事,收取家长、学生的钱物
第八条:忌上课 BB 机,手机未关机,上课中途出教室接电话或做其它事情
第九条:忌当着学生面吃零食,在校内抽烟、酗酒
第十条:忌穿奇装异服,衣衫不整,浓妆艳抹进教室
第十一条:忌言行不一,不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十二条:忌粗言野语,行为不文明
第十三条:忌当着学生的面,数落其他老师的是非
第十四条:忌开会(包括学生大会)、升旗仪式时在下面大声讲话、讨论
第十五条:忌参加学生的“谢师宴”
第十六条: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老师言行必须与国家方针、政策、规定吻合
第十七条:忌没收学生物品不归还
第十八条:忌用撕毁学生作业本、书籍或丢书包等损坏其学习用品来惩处学生
(二) 老师忌语一、忌讲污辱学生人格,损害学生自尊心的话
如“你这辈子不会有什么出息”、“你真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你真笨”、“不要脸”、“神精病”、“木头”、“三八”、 “狐狸精”、“他有病,谁也不能和他玩”、“害群之马”、“朽木不可雕”、“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二、忌否定学生进步,打击学生积极性的话
如“你完了”、“没药治了”、“你不是读书的材料”、“你真笨,怎么老学不会”、“你上课睡觉都行,只求你别捣乱”、“别人都学会了,只有你不会,真是死脑筋”等
三、忌讲呵斥、威胁学生的语言
如“你真讨厌”、“屡教不改”、“滚到一边去”、“不好好学习,尽淘气捣蛋”、“趁早回家”、“把你当木头,竖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