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条、目的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法律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2 万元(含)以下的;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2 万元至 10 万元(含)以下的;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 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 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 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 变更的控制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法律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法律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