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91 号)精神,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基础建设,扎实推动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充分兼顾现有的各类规划、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等专项数据,在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基础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界线确认、立标和数据库建设,着力解决重叠设置、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进展矛盾突出等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相关各方认可、准确清楚的边界,推动全市自然保护地法律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 2024 年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的目标。(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法律规范》)《甘肃省自然保护地物界立标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保护地的范围、面积和边界,增强自然保护地界线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 坚持科学法律规范的原则。采纳现代技术和先进方法,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精确标定自然保护地界线,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适度性。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根据管理权限、事权划分、属地管理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级审核,协同推动自然保护地勒界立标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利益相关方充分参加,勘界结果完成后要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和界线予以公示,并根据勘界结果设立界桩、界碑、指示牌等。二、勘界立标范围根据《法律规范》要求,全市共 2 类 2 个自然保护地需要开展勘界立标工作。其中:地质公园 1处(嘉峪关戈壁大峡谷省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 1 处(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三、重点任务(一)扎实准备基础资料。市林草局负责整理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始建、调整、晋升的批准文件,申报材料; 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和功能分区相关图件、文字描述和矢量数据; 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和城镇开发边界数据,总体规划、科考报告、动植物资源调查等相关材料; 当前存在的主要冲突,包括原著居民生产生活、耕地、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建设,以及自然保护地相互重叠、边界不清等问题,形成专项报告,汇总后按程序上报省林草局,并根据省林草局组织编制的《甘肃省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报告》,开展勘界工作。 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