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承人员、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规定提供一下材料:1. 师承人员、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一卡通)2. 师承人员应当提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证书(高中毕业证)3.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执医证 职称证 身份证、户口本)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 15 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5 年以上的证明、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证明)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需要证明)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需要证明)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需要证明)4.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5.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6. 需要医院营业执照的复印件7. 医院同意带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