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据为规范危险货物车辆运输,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以保证安全运输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龙海螺矿山分厂监管民爆物品配送
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3
1 民用爆炸物品配送实施主体为:黔西南州浩杰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顶效保安公司
2 民用爆炸物品配送监管方为:黔西南州发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 职责分工3
1 黔西南州浩杰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顶效保安公司应按运输爆炸物品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负责使用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将货物运输至黔西南州发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宝山矿区指定地点(详见《黔西南州发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指定民爆物品运输路线图》),由专业押运员押运,由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司机驾驶车辆,所运输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质量无变化
输运民爆物品时应将雷管类、炸药类物品分车装载进行运输
必2须保证民爆物品运输及卸车过程中的安全
2 黔西南州发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应按照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对黔西南州浩杰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顶效保安公司输送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监管
民爆物品运输车管理规定4
1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应随意更改
2 采用汽车运输危险品时,应使用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科工爆[2001]156 号)规定的专用运输车
3 车身外应有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4492-92)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4 采用厢式专用运输车,要有良好的散热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