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探设计质量管理 勘察没计工作,是建筑工程建立中的根底工作,历来有勘察设计是工程建立的先导和灵魂之说
工程工程的质量目标是通过设计使其具体化,并作为施工的依据
1 托付勘察设计任务 建立单位应依据主管部门审批的或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投资工程可行性商量 报告等文件,办理设计托付,与确定的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建立单位依据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资料要求,即勘察任务书,托付勘察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勘察设计任务的托付,可以一次性办理,也可以分阶段进展
建立单位必需首先对托付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进展核实,它必需是持有与托付承包任务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并持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的单位之间,可以联合担当勘察设计任务,当证书等级不同时,应以级别低的一方为主,并由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持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证书的单位,不能与无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的单位联合担当勘察设计任务
2 建立过程中勘察设计工作的组织与把握 建立单位在建立过程中要同勘察设计单位保持常常的联系,做好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与调控
一般包括:组织协调勘察与设计单位之间、勘察设计单位与科研机构之间,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与设备制造、物资供应、施工、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工作协作;主持商量 、协商 、评比和确认重大设计方案;督促勘察单位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勘察资料,以满足设计需要;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交付设计文件,满足建立预备和施工的需要,假设发生问题和冲突,应准时组织协商解决;组织、审查和上报设计文件(如初步设计等),依据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组织设计、施 T 单位进展设计交底,会审施工图纸,重点审查各专业设计之间是否连接,图面是否统一,图纸是否齐全,审查中觉察的问题,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