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7 页矿山开采承包合同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1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双方为矿山开采加工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后会矽(硅)线石矿的开采和加工工段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开采地点依甲方指令进行开采加工,所有产品及附产品均不得私自销售或处置,但废矿、废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处置
三、甲方应保证电力供应到乙方需要的地点
四、所有为开采加工矿必须的机械设备,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费购置
包括需要改造道路的投资
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五、乙方所采矽线石矿经粗选后破石加工的粒度不得超过 35mm,其他有效矿石,根据甲方指令销售
六、甲方支付乙方成品颗粒度矽线石矿的价格暂定 28 元/吨,其他有效矿石根据市场价格,在不超过 28 元/吨的情况下均由甲方收购,乙方当月 25 日—30 日结帐,甲方确认无异后于次七、后期开采的年产品为有效矽线石矿产品十万吨,以后根据甲方投资生产的需要,随甲方指令而增加开采加工的产量
八、开采加工经营过程中除规费、税费外的一切费用,包括一切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万元后,根据甲方指令进驻场地进行必要的前期施工,为生产做如前期准备,甲方将在投产前不低于一个月的时间给甲方开出规模化生产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投产
十、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生产需要,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甲方必须及时结付货款,否则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 2 页共 7 页十二、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并不得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否则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2甲方:乙方: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