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意向合同 房屋买卖意向合同第 1 篇 出卖人: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买受人: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见证方: 见证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号楼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此房屋实际售价元整
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 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薄;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无合法证件的房屋; 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
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 在 年月日 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房款 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 首付款 :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 :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