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留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关怀到大家。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其全部的安置房自愿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肥西县上派镇凉亭安置点 9 号楼二单元 504 室,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为 82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 该房屋是______和_____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面积为 82 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叁拾壹万元〔¥:310000.00〕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给甲方,尚欠房款壹万元整〔¥:10000.00〕,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当日将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全部,并由乙方使用、收益、处分。 2、甲方交付的房屋即现有双方见证的房屋,交付后全部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3、甲方交付房屋后如遇人力不行抗拒的灾难,致使房屋受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产权登记及过户商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商定进行: 1、甲方在国家政策容许的状况下,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应在能够办理的三个月内主动办理。 2、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全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3、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需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土地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4、如买卖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能直接办到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