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参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在没有来到救助站之前,我从来没有关注过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这一群体。但是在培训中,老师们反复提到的 13 个孩子(毕节五个孩子+毕节四个孩子+南京两个孩子+南京一个孩子+广西一个孩子)的恶性事件,让我无法信任就在我们的身边,部分孩子正在受到严重的侵害,触目惊心。正是这些地标性事件,让国家和政府不得不紧急实行行动,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因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关乎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命运和未来 。2024 年 2 月 16 日《新京报》提到,“毕节四兄妹惨烈的自杀,昭示着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到了某种临界点,拖不起,等不得,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和积极的行动破解。” 二、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负牵头职责 之前,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是由群团组织开展的,但是基于群团组织的特别性质,这项工作开展的并不顺利。随着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凸显,国家意识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国家的职责和任务,必须由政府主导。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具有社会性、政府性、福利性的特点,但是又是非司法、非公安、非民间、非经济、非教育、非卫生的,所以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2024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任务分工中(中办发 20248 号),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作出整体部署,明确由民政牵头负责。2024 年民政部主办的提案建议中,加强留守儿童工作已成为继养老外的第一个重点(一老一小)。 三、民政部门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是牵好头。牵头不是包干,不是单打独斗。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兜好底。需要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措施的,及时纳入,需要由民政部门临时照料的处于特别困境的未成年人,承担好照料职责。三是夯基础。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家庭监护监督、调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培训村居委会等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四是借外力。向上借领导的力,向下借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的力,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借用社会力量,同时借媒体做好宣传引导。 四、社工与民政的关系 近几年来,民政部门逐渐的开始意识到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在培训期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童小军老师说过的一句话我印象深刻,民政是今后社工工作的主阵地。这句话,道出了社工与民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