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环境监管执法新常态体制机制,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坚决遏制环境违法高发态势,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方案》(X 发〔X〕56 号)、《X 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 发〔X〕49 号)精神,制定本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按照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强化差别化监管措施,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妥善解决群众环境投诉,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位”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市建立全覆盖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点面结合、点为主体,层级监督、属地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把握重点、分类管理、提高效率,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一)网格划分由 X 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立辖区内县(市)、区二级环境监管执法网格
市级网格:以市行政区域建立市级网格,责任主体为 X 市人民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安照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县(市)、区级网格:以县(市)、区行政区域建立县(市)、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照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X 市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和重点
将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 1 个主体网格(市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