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3.2 传感器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3.3 执行器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3.4 声光报警器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3.5 断电控制器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3.6 分站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3.7 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一般应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3.8 馈电异常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的现象。3.9 瓦斯抽采主管路用于抽排和输送整个矿井或几个井下抽采区域内瓦斯的管路称为瓦斯抽采主管路(简称主管)。3.10 瓦斯抽采干管路用于抽排和输送整个抽采区域中的一个采区或部分抽采区域瓦斯的管路为瓦斯抽采干管路(简称干管)。3.11 瓦斯抽采支管路用于抽排和输送一个回采工作面或掘进区域内瓦斯的管路称为瓦斯抽采支管路(简称支管)。4 基本功能4.1 系统应具有抽采管道、泵站、设备等模拟量和开关量参数采集、显示及报警功能,主要参数有:A 抽采管道参数包括甲烷浓度、流量、压力、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等;B 瓦斯抽采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