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广告制作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A、复印、打印、装订、桌牌等文印制作服务
B、宣传画册、形象牌、展板、横幅、宣传栏等广告类制作、安装服务
2、双方认同并同意开展的其他业务合作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限为 1 年
三、预算金额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广告、文印业务预算总金额约 元
(具体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委托的制作项目,随时查询项目的执行情况
2、甲方应尽量明确制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甲方签收成品时应对成品质量、数量、价格等信息进行确认
4、遇有加急制作要求,甲方应提前告知,以便乙方事先安排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法律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送交甲方签字确认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有关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资料保质保量完成,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延迟交货则相关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六、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甲乙双方协定好的《价格表》执行,《价格表》中未涉及的其他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2、记帐方式:根据图文制作清单计费,乙方开具记帐单,甲方在收到成品的同时进行签字确认,最终的结算金额为甲方签字确认记帐单的总和
3、付款方式:甲方凭乙方正规发票结款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