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地方政府 2024 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原因 根据深圳市 20xx 年债券发行工作布排,本次安排大鹏新区 20xx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为亿元,用于新区医疗卫生、水环境治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关于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规定,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关于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专项债务收入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的规定,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本次预算调整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以及发行费用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本次预算调整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及相应项目调整
二、20xx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20xx 年新区政府性基金年初安排预算收入亿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亿元
由于本次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亿元,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及《20xx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对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大鹏新区 20xx 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亿元列入“转移性收入”类下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其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项目金额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
增加安排“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亿元,主要是葵涌河、上洞河、水头沙片区、径心水库水环境治理及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支出
增加安排“其他支出”类下“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亿元,主要是医疗设备购置亿元、坝光生物家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支出亿元
增加安排“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类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 20xx 年我市政府债券发行费用的通知》(深财库〔20xx〕3 号)要求,专项债券发行手续费为发行总额的千分之一,发行登记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