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 无线覆盖】项目系统集成工程合同XXXXXXXXXXXXXXX 公司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传真: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传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_ XXXXXXXXXX _系统集成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X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除网线和水晶头外)承包方式,由乙方负责XXXXXXXXXXXX 内需要安装无线信息点的路由器采购及工程施工、网络设备联调测试。具体范围及界面:共计 54 个点,工程界面为从面板到到信息点的设备安装、布线、调测等。第三条 工期合同工期 10 日,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开工时间为准,但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工期应相应顺延:3.1.1 用户未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系统技术要求及开工条件;3.1.2 用户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1.3 施工中停电 8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3 日以上(每次连续 4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3.1.4 因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3.1.5 其他根据用户要求或因用户原因需要顺延工期的。乙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 7 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3 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四条 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合同预算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即(小写:xxxxx 元)。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期限:本合同分 壹 次付款。1、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0 % 给乙方,即人民币¥ XXXXX 元(小写)XXXXXX (大写)。甲方将合同款全部汇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指定帐户:第五条 质量保证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解决,一切费用由乙方处理。如在质保期内因用户原因导致设备、材料损坏或出现故障,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服务费根据实际产生相互协商解决。第六条 工程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根据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2)增减工程设备材料清单的数量; (3)改变有关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