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讲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傅思明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与行政教研室主任、教授主讲人简介:傅思明,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与行政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导。在中央党校省部班等各班次讲授《正确出离心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社会管理创新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专题。对社会管理创新和正确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等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出版多部学术专著。同志们好,今天我们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来谈一谈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实际上当我们今天来谈这个专题的时候,我们都清醒地意识到,面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我们随时都要从平时的状态过渡到应急的状态。而应急、应急,是个既要钱又要命的时候。而时代对我们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恰恰是应急、应急,不要急,为了一个目标,依法、科学而有效地去展开。你会发现,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有没有应急的能力,其实就是看能不能实现依法、科学、有效地目标。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今天的讲座将围绕这一专题,阐述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引言部分。我们来谈一谈,在今天的中国我们也必须动不动要直面各种突发事件。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思考突发事件应对,有着怎样的内在机理,或者说有这怎样的生存规律。然后进入第三部分,那就是今天我们讲座的落脚点,那就是面各种突发事件频频降临,应该如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党和政府的应急能力。一、今天我们必须直面各种突发事件先讲第一个问题。一、今天我们必须直面各种突发事件实际上,研究认为,一般来讲,动植物,自然界动植物要改变环境、战胜危机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我们都知道,强大的恐龙,由于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早在6500万年前就灭绝了。那么,自然界战胜危机的能力几乎不可能。那么,在人类,其第1页共5页实在古代,人类战胜危机的能力也是非常薄弱的。在古代,人类对各种危机往往一无所知,更缺乏预防、预警和预控机制。比如说,当巨大灾难降临的时候,人们要么仓皇逃命,要么被动应战,整座整座的城市就此毁灭了。但是,恰恰是在现代,人类直面危机,思考应对之策。。第三个特性,当政府动用紧急权利应对突发事件的时候,非常强调工作要配合,甚至我们经常看到或者听到,人们高喊要万众一心,要众志成城,因为政府在应对灾难,工作要配合。紧急权利的这三大特性,我们举几个例子,我们就有感性认识。比如,我们来看危机中,政府可以动用什么样的紧急权利,我们经历过“非典”,对于《传染病防治法》非常熟悉。《传染病防治法》就规定,传染病爆发流行的时候,为了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政府在必要时,可以,第一,停止集市、集会、演出等活动;第二,可以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第三,可以临时征用有关的房屋、交通工具,等等。你看,为了让政府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就要赋予政府这么大的经济权利。再比如说,《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时候,地方政府有权紧急调集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参加疫情控制工作,我们的《防洪法》、《防震减灾法》规定,在发生洪涝、地震等灾害以后,政府有权紧急征用人力、物力来减灾。这就是我们大家看到的,政府拥有紧急调集权,政府拥有紧急征用权,我们是直接用紧急两个字表明政府这个时候行使的权利已经不是平时的行政管理权,我们把它称之为紧急权利。而当政府动用紧急权利应对突发事件的时候,这个时候,政府的权利是优先的。比如我举一个例子,我们都知道,前年,应对“甲流感”。为了从国门严防输入性甲流感病例的出现,当时,我们一开始采取的对策叫什么呢。叫预甲流感于国门之外。那么,为了预甲流感于国门之外,对来自疫区的航班,比如在我们北京来自外国疫情的航班,那实行远机位停靠,停的地方要远一点,检疫人员不到,那不开舱门。未经过检疫,飞机上的乘客也不能下飞机。为什么。因为政府在动用紧急权利应对甲流感,政府的权利是优先的。而当政府动用紧急权利的时候,程度非常特殊。比如说,危机中政府花钱的程序就和平时不同,举一个例子。第2页共5页2004年,财政部颁布《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了财政部门应急管理的特殊程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