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队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仔细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自觉服从处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自觉爱护养护车辆,仔细做好“三检”,确保“四良”,“两洁”
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 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 600 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元/公里
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