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 1 一、坚持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用心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森林防火条例,熟悉各管辖点、片的社会自然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三、加强巡护杜绝火源,看护好火险区,要害部位,严格检查一切入山人员和车辆,防止火情火灾的发生。 四、坚持请示汇报,做好各项记录。发现火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并实行用心措施及时扑救。 五、对于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和各项林业政策法规的,要用心协助上级部门仔细处理发生的案件。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2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生态护林员脱贫政策,切实加强森林管护,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职责和制度: 1、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2、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4、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进行扑救。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监测发现的枯死松树要及时上报。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7、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限,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的巡山记录,每月不少于 20 天。 8、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林木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报告村委会。 9、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10、对乱砍滥伐、滥捕乱猎、侵占林地情况严重的,村委会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护林员相关责任。 11、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未履行工作职责的、村委会有权责令护林员整改或者报上级备案解除护林职责,同时停发劳务补助。 12、护林员仔细填写巡山日志,并于每月的 30 号之前将日志交给村委会审核签字。对于填写不法律规范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于三次填写不法律规范,且不更改的,村委会有权报上级备案解除护林员,同时停发劳务补助。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 3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