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OO 八年二月三日 总那么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标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那么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公司总部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企业及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部,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标准各项管理根底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及本钱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根底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财务管理职责 第二章 第六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组织公司的税收核算和管理
第七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那么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贯彻实施
第八条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参加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