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广播站规章制度 一、管理条例 1、热爱学校,关怀校园文化建设。 2、勤练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爱护广播器材,维护广播室清洁。 4、播音时间不得在广播室闲谈打闹。 5、不得带领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室。 6、不得利用广播宣传违纪违法的思想。 7、工作细致仔细,努力培育敬业精神。 二、管理细则 1、成员不得在播音时间与听众发生争吵。 2、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如有事必须向站长请假,且出示请假条。连续迟到两次或无故缺席两次将被广播站辞退。 3、不得出现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旷课、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的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广播员资格。 4、播音员不得出现重大失误(播音断断续续,播错字太多等) 5、一旦发现成员敷衍工作、消极应付,将劝其退出广播站。 6、成员学习成绩假如连续下降,将劝其退出广播站。 7、成员学习成绩假如连续上升,广播站将给予一定奖励。 8、每两周召开全体成员例会一次或组织培训活动。 三、评优制度 1、校园广播站每学年由政教处少先队组织进行一次“优秀播音员、记者、编辑”评选。 2、评优条件: ① 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② 工作中从未出现重大失误、语言法律规范、语音标准 ③ 尽职尽责,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 ④ 热爱本职工作,投入大量的热情 ⑤ 在站内各项工作、活动中成绩优异 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