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档案安全应急预案第 1 篇: 档案室档案安全应急预案 档案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快速有效救援,减少损失,确保档案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讨论决定,成立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档案工作法律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合署办公。 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档案库房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具体负责组织事故处理、救灾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统计受灾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向党委、政府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二、工作原则 档案优先的原则。档案是不可再生资源,当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档案安全的影响。 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提高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 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档案管理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从抢救、包封、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确保档案安全,对涉密档案资料要绝对保密。 三、处置程序 预案启动 1、发生重大档案管理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2、请示启动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启动建议、参加处置的'部门或单位名单。 3、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可设置:信息宣传组、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置组等具体工作机构,本中心相关科室承担相应职责,并指定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工作组的工作。 处置程序 1、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相关部门或科室参加应急处置,各相关部门或科室应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严格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 2、在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或科室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3、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有关档案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后向市应急办、档案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情况。 4、由组长召集会议讨论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会议事宜由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 5、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