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约车管理细则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泉州网约车管理细则下月起施行 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官网昨日正式发布《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自 1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细则》,网约车车辆价格不得低于 15 万元;假如是二手车进入网约车市场,已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 3年;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 60 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 8 年的,退出网约车经营
想当网约车司机,要满足有 3 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另外,近日我市印发了《泉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鼓舞私人小客车合乘法律规范进展,运行区域仅限于市区区域内,计价方式只计程不计时,单车每天合乘频率不得超过 4 次,允许分担成本仅限于燃料及通行费
我市出台网约车管理新规,明确—— 网约车车价不得低于 15 万元 核心提示 为法律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进展,昨日,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官网发布了《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网约车驾驶员要有 3 年以上驾龄,网约车的车辆价格不得低于 15 万元
《细则》于 20xx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网约车驾驶员 要满足四个条件 根据《细则》,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满足 4 个条件
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
无暴力犯罪记录
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此外,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条件核查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