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根据
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方法
〔海行规发〔2024〕6 号〕,发布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一〕鼓舞企业积极主导或参加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订标〞〕工作,包括“订标资助和“订标奖励
〞〞〔二〕支持企业积极采纳国际技术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取得有关部门的采标证书〔以下简称“采标〞奖励〕
〔三〕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奉献奖的企业给予支持
〞二、工程申报条件〔一〕承当标准化实施工程支持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为:1
申请企业应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海淀区创新企业,在海淀区纳税,近 3 年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申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楚,掌握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取得实质成果,同时具备工程顺利执行的科技力量、资金能力等条件
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标准化实施工程支持的工程需符合以下条件:1
“订标资助〞〔1〕现阶段正在负责起草或参加起草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应是主导制订标准的企业,即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或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单位,且拥有实现该标准的被接受的技术提案
〔2〕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等证明其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或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单位;〔3〕制订的标准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点产业开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订标奖励〞〔1〕负责起草或参加起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于申报的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发布、实施;〔2〕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必须标明申请企业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成员;〔3〕发布的标准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点产业开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