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计自校规程1.目的对温度计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2.范围适用于测量溶液温度所使用的硬质玻璃温度计。3. 校准步骤检查温度计玻璃体是否破裂、刻度是否清楚,否则更换。用一透明的玻璃仪器盛装适量自然溶解的冰水混合物。将温度计有感温液体的一端放进冰水混合物中,然后观察水银柱的变化情况。待水银柱变化稳定,再对比温度计刻度是否在 0℃的位置,记录读数。第一次测量完成后,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重新第二次测量,这样连续测量三次,得出结果再取平均值,记录在《温度计校准记录表》内。以上步骤完成后,把温度计放在 50℃以下的温水中(30℃为宜),用标准温度计进行校对(操作步骤同待检温度计),对比并记录温度计的和标准温度计的读数。第一次测量完成取出温度计,待水银柱回到自然的位置后,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测量,测得的结果取平均值,记录在《温度计校准记录表》内。4.判定依据三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该温度计判校准合格。温度计允许误差范围:感温液体温度范围分度值(℃)125有机液体-60 以上~30±---30 以上~100±--水银-30~100±±-5.校准周期 六个月校准一次6.相关记录温湿度校准记录表温度校准记录表编号: -1 校准仪器名称温湿度计测量范围-30℃~50℃使用区域精度要求±1℃校准规程编号:温度计自校规程校准环境条件:温度: 湿度:校准编号标准值实测值示值误差可接受误差单项结论结论有效期平均值平均值平均值平均值平均值平均值校准人: 校准日期: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