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扶贫专项 2024 年工作自评报告 社会保障扶贫专项 2024 年工作自评报告 2024 年,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在统筹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进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现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 2024 年工作自评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责任落实方面。为全面推动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落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协调责任部门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2024 年,牵头单位党委能坚持每季度专题分析讨论 1 次扶贫专项工作,召集责任单位专题讨论协调扶贫专项工作共 2 次,牵头、责任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均做到全年下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指导达 2 次以上,其他领导全年下基层检查指导扶贫专项工作达 6 人次以上;同时,牵头单位每季度衔接汇总 1 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衔接有序、配合顺畅、运转有效。 (二)政策落实方面。制定《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 2024 年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并建立了扶贫专项到户工作台账,统筹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2024 年,我市农村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 3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430 元,每人每年达到 5160 元,该标准从 2024 年 7 月 1 日执行;严格落实川人社办发〔2024〕984 号文件规定,未缩小代缴人员范围,低保、特困、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实现应保尽保,每人每年代缴金额为 100 元,未降低代缴标准,代缴资金按规定实时计入个人账户,在个人参保信息均可查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100 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为 80元/人/月,二级为 50 元/人/月;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以 2024 年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全年开展 3 类系统培训共 11 班(次),培训人数达 126 人次。 二、项目推动 (一)法律规范档案,建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