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方案 社区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方案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人才联合党委的凝聚力,激励全体党员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党委领导讨论决定于 20_年 6 月 26 日下午14:00 在人才大市场七楼人才会堂隆重进行庆祝建党 100 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庆祝活动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6 月 26 日(周日)下午 14:00-18:00; 地点:人才中心七楼人才会堂。 (二)参加人员(约 500 人) 1.市委组织部领导、市非公党委领导 2.党委筹备组领导 3.各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受表彰对象 (三)主要议程 主持人:筹备组副组长王颖同志 1.筹备组组长李淑妍同志作庆祝报告; 2.筹备组副组长陈灼儒同志宣读表彰决定; 3.颁奖环节 4.上级领导讲话; 5.艺术团演出。 二、党员民主评议和表彰工作 (一)表彰名额 1.先进党支部 55 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 55 名; 3.优秀共产党员 320 名(原则上一个支部 1 名,对于党员人数超过 45 名且近两年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支部可增加 1 个名额); 4.优秀通讯员 6 名; 5.党委艺术团优秀队员 5 名。 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即各类奖项不重复进行表彰。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推举表,党委将根据推举表按规定名额审定表彰名单。 (二)推举范围 先进党支部在党委所属的党支部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先进党支部支委、党办工作人员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通讯员在全体党员及党办工作人员中产生;艺术团优秀队员在艺术团中产生。推举评选工作与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综合评定。 (三)评选方式 1.先进党支部由支部自荐、支部互荐、党办推举,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通讯员由各支部自行选举推举,党办审核,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其中党办推举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通讯员,直接由党委审批产生; 3.艺术团优秀队员由艺术团(合唱团和舞蹈队)选举推举,党办审核,党委审批的方式产生。 (四)表彰方式 对受党委表彰的支部及人员除了给予精神鼓舞之外,另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物资奖励。 (五)时间安排 评选、推举时间:截止时间至 6 月 16 日 17:00。 (六)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条件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