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1、徐州民政医院伦理管理委员会名单2、徐州民政医院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第一节目的第二节定义第三节职责第四节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规定。第五节患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患者享有的权利(二)、患者应尽的义务第六节医疗告知制度第七节保护患者隐私的相关规定第八节徐州民政医院患者投诉的受理和答复制度第九节徐州民政医院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第十节患者权力与义务告知与明示第十一节考核第十二节罚则第十三节附则3、患者合法权益协调机制4、徐州民政医院患者投诉处理流程图5、关于调整《医患沟通领导小组》的通知6、关于调整《差错事故、医患纠纷处置小组》的通知7、徐州民政医院首诉负责制8、群众投诉处理程序9、民政医院医患沟通制度10、徐州民政医院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1、保护性医疗制度12、保护患者隐私制度13、出院病人随访制度徐民医(2011)第 23 号关于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医院改革发展、文化建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解决医学伦理难题的需要,按照《中华医学伦理学会组织条例》、《医院伦理委员会组织规程》和市卫生局有关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研究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具体如下:主任杨永密院长副主任沈青董永吉施惠委员朱中领(医务科长)王军(按摩科主任)李光(外科主任)刘伟(内 3 科主任)李雷(门诊部主任)毛宇光(内 4 科主任马玉珍(内科护士长)王惠(外科护士长)周本强(副主任医师)何玉芝(副主任医师)2011 年 8 月 31 日2、徐州民政医院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第一节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院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践行医院“患者至上”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满意、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第二节定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流程标准。患者权力包括:人格尊重权、诊疗服务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安全权,获得权、投诉权。第三节职责1. 医教科负责制定和修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2. 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3. 医疗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4. 医教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5. 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教科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