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中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中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职业学校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各校按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师队伍管理第三条建设规划
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逐年提高专任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比例,提升师资质量
第四条培养培训
学校加强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培养
建立优秀教师发展机制和平台,重点专业(学科)建有名师工作室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全员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每两年达两个月以上)
每年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的教师不低于 15%,学校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 8%以上
第五条兼职教师
学校根据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业、教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聘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兼职教师人才信息库
第六条班主任队伍
学校加强班主任选拔、聘任、培训、业绩考核工作,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基本功竞赛、优秀班主任评选等活动,促进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管理机制
学校科学制定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评奖励机制
第三章专业建设管理第八条专业规划
学校根据地方产业结构和职业岗位现状及趋势,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编制学校专业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按专业大类建立由行业、企业、职业界人士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
第九条专业设置与调整
学校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开设的新专业,须符合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