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同志系本单位职工,因以下第 项缘由,确定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经双方协商;(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3)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规章制度;(4)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5)被开除、除名或因违纪被辞退;(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被劳动教养;(8)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9)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10)完全丢失劳动力量或死亡;(11)到达退休年龄;(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改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1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14)企业宣告破产或依法被解散、关闭、撤消;(15)应本人要求,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 ,性别: ,诞生年月: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终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 年 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全都,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全都,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J、 二、单位依法 (填写“应当”或“无须”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 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 日,证明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 ) 邮寄送达( ) 公告送达( )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准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