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 图 3 筹划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筹划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实施必要控制的措施,这些应包括: ──常规或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包括分合同承包商和访问者〕; ──作业场所的设备,无论其是否由组织或外界提供。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平安卫生目标时,对这些评价的结果及控制效果进行考虑,组织应形成文件,并保持这类信息是最新的。 组织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应该: ──依据其范围、性质和时限加以界定,以确保该方法是预防性的而不是反响性的; ──提供由和所规定的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的风险的辨识和风险的分级; ──与运行经历和所实行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一致; ──为确定设备需求、辨识培训需求和〔或〕进行运行控制提供依据; 提供所需措施的监测,确保其实施的有效性和适时性。 法律及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识别和猎取它应遵守的职业平安卫生法律及其他要求。 组织应保持这些信息是最新的,应将有关法律和其它要求的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相关方。 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职业平安卫生目标。 组织在建立与评审职业平安卫生目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自身职业平安卫生危险源和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职业平安卫生方针,并包括对持续改良的承诺。 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平安卫生目标的管理方案,其中应包括文件化的: 〔1〕规定组织相关职能和层次实现职业平安卫生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2〕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和在方案的时间内对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如有必要,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效劳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应对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实施与运行 机构和职责 从事管理、操作和验证的人员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平安卫生风险有一定的影响,为便于实施有效的职业平安卫生管理,他们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被界定和文件化,并予以传达。 职业平安卫生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当。组织应在最高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例如,在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承当特定职责,确保职业平安卫生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及完成组织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的要求。 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良职业平安卫生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