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品购买承诺书 第 1 篇:购买肉品承诺书柘荣县散装冻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法律规范柘荣县散装冻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本经营者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进行散装冻品加工及销售。 2、不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及不明渠道收购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进行散装冻品加工及销售。 3、不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进行散装冻品加工及销售。 4、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度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5、采购食品及原料要仔细查验供货者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取法律规范进货票据,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验货检查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6、散装冻品、生动物性食品需设专区或专柜销售,配置防尘材料遮盖。散装冻品销售需在盛放食品的容器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牌应当包含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冷冻肉食品经营者需查验供货方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外包装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或 qs 标识、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保证产品购进渠道合法,在保质期内进行销售。预包装肉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进口肉食品标明中文标识,不存在掺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 承诺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篇 2:二〇一二年通榆县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〇一二年通榆县 屠宰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全面提高肉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的环境,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我县屠宰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通榆县粮食和商务局与屠宰企业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食品质量安全承诺 1、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根据标准组织生产,根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