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合同(6)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假设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签署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供应的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 24 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3.执行了本合同第 7 章第 2 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以下条款开场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 12 月 31 日起,15 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乙方以下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 30 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①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②四份商业发票 ③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 文件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 2 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 2 和附件 3 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场 2.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和北京中国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 24 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估量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具体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假设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 45 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屡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巩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公司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具体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合同编号: 甲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