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健康进展,11 月 2 日,新版《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这是我市 6 年来首次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调整
该《细则》的出台,对法律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物业收费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市物价局、房产局主要领导以及全市 170 余家物业公司代表参加了会议
2024 年,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发布《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至今已有 7 年时间,随着社会的进展,以及物价指数的上涨,我市2024 年根据省《办法》制定的《细则》已不能满足我市目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进展要求
因此,市物价局、市房产局通过深化调查讨论和反复讨论修改,参考省里今年新发布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新出台了《衡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自发布日起执行,衡价服(2024)127号文件同时废止
各县(市)和南岳区可参照新《细则》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住宅物业服务共分五类五等级 记者注意到,该《细则》针对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等级及收费基准价标准规定较之以前原则性更强,对一些概念性的问题界定得更清楚、很明确
新《细则》对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登记及基准价标准规定得非常细,操作性也更强
住宅物业服务具体共分 5 大类、5 等级、57 个分项目以及若干个子项目
这 5 大类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和共用设备日常运行、保养服务
《细则》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性收费、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类型、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其中住宅的公共服务、车辆停放服务(不含车辆特约保管服务)和装修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