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 为了让广阔招标人能够用好《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24]73 号)给予的定标权,切实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工作指导规则,供招标人参考
一、总体原则 (一)先立规则后做事 定标工作涉及巨大经济利益,假如定标没有规则,招标人容易成为利益主体攻击对象假如规则不是事先制定,而是在定标过程中临时确定,无论该规则是否公平、公正,当利益相对方质疑时,看似合理理由却可能无法令人信服
为此,招标人采纳票决方式进行定标的,应事先确定相应的定标工作规则,并严格根据规则办事,不临时动议,不临时改变既定规则
(二)树立合理价值观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种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活动
招标人通过招投标选择一个履约能力较强、商务价格合理的中标人,是当今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主流价值观
详见附件一《相关评标定标方法优缺点分析》
(三)确保内控机制相对稳定性 招标人事先确定定标工作规则作为内控机制应保持相对连续性、稳定性,除了不断完善、调整外,价值观不宜突变,避开规则沦为一事一议
二、操作细则 (一)引导投标人进行合理有序竞价 1
投标人的报价策略 假如投标人知道招标人在定标时不考虑价格因素,则多数投标人会贴近投标报价上限进行报价,以追求利益最大化
当抛开投标报价进行纯粹择优时,优质企业在市场上可能较多,定标委员投票支持哪家企业都有其合理性
长此以往,可能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廉政压力
反之,假如投标时只有报价较为合理、优惠才有可能中标,则投标人会考虑实际成本进行合理有序竞价
引导合理有序竞价的精髓 以投标价格作为入门第一道槛,在价格入围之后,淡化价格要素,以择优作为定标重要因素(否则就会引发恶性低价竞争)
在这种机制下,投标人既要考虑自身成本,不能恶性低价竞争,又要考虑其他投标人策略,并报出相对优惠价格,争取价格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