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意向书 购房合同意向书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 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意向购买中山·翠亨兰溪谷 栋 层商业 1100 平方米, 栋 层公寓 平方米,上述面积均为为建筑面积,实际面积以交房实测为准。 第二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该商业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公寓部分每平方米单价 14800 元(大写: )总房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 第三条 乙方选择以下第 1 种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支付剩余的 10%房款; 2、分期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60%,主体完工时付至总房款的 90%,领取钥匙时付至 100%; 3、按揭贷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四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 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房屋销售给他人。 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第六条乙方对认购房屋的位置、房号、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估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七条 甲方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均为有效通知。 第八条 本意向书未注明的商品房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九条 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购房合同意向书 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预订房屋 1.该房屋坐落: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