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件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2.2 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3.预防与预警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响应程序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4.4 分类处置 4.5 响应终止 4.6 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5.2 通信保障 5.3 资金保障 5.4 应急演练 5.5 应急培训 6.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6.2 预案制定与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法律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法律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 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 1 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根据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 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 48 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 2 死亡或失踪,或 100 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