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通过酒店物品损坏的案例,来解析对于酒店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店家和消费者针对赔偿的不同说法
以及律师与工商部门的各自见解,来呈现关于赔偿标准的争议
9 月 24 日,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来自江西南昌的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与朋友来莆田游玩,入住某酒店时,不小心在酒店的地毯上留下了 5 个烟头烫印(未破)
根据酒店制定的“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地毯烫破一个洞赔偿 50 元,酒店要求陈某赔偿 250元
前不久,涵江的宋某在入住莆田某酒店时,不小心打破了两个玻璃杯,根据酒店的赔偿价目表,打破一个杯子需赔偿10 元
宋某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属“霸王条款”
他在市场上虽然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玻璃杯,但相比较而言,这种玻璃杯的价格最多不会超出 5 元
更何况酒店的杯子已用了很久,应该折旧
笔者走访了莆田的多家酒店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酒店都在《住客须知》中制定“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规定的损坏赔偿金额高得离谱,如摔坏一个普通的茶杯赔 30 元,地毯被烟头烫出个小洞赔 200 元,摔坏房间电话机赔 250 元,打坏房间的落地灯赔500 元等等
这样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店家和消费者各有说法
酒店:硬性索赔的不多 一些酒店酒店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合情合理”作出处理
假如住客损坏的物品可以修复,将相应赔少点;假如物品无法修复,住客则必须根据《住客须知》规定的价格赔偿
《住客须知》在每一间客房都有,酒店并不是想通过这个高价赔偿来赚钱,而是提醒住客要爱惜酒店物品,同时也为了减少事后纠纷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合理 消费者普遍认为,《住客须知》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不能接受按规定的价格赔偿
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的消费者说:“假如酒店酒店对一个电话机开出一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要照赔吗” 律师:“须知”属“霸王条款” 莆田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