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632—1996)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1984)以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993)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需要制订的煤炭行业标准
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以本标准为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景海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的矿井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部(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炭工业部(1984)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炭工业部(1993)3 探放水原则“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 259 条)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 条)
8 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 260条的一、五、六、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4
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