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庐江农村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检查方案一、检查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庐江农商行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评估内部风险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使各业务条线反洗钱工作形成合力,提高预防、监测洗钱风险和打击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的能力
二、检查时间(一)检查时段:2017 年 1 月 1 日至检查日,必要时可上溯或下延
(二)检查时间安排: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三、自查对象各支行、分理处、总行相关部门各支行、分理处、总行相关部门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送运营部
四、人员分工和抽查对象第一组,组长:张玉翠成员:张欢、徐丹丹、李建华,检查汤池支行、万山支行、金孔雀支行、迎松支行、石桥支行
第二组,组长:何经纬成员:方福翔、张淑仪、邢运兰、章义兰,检查城关支行、盛桥支行、文明路支行、城东支行、冶山支行
第三组,组长:许冬成员:章新芬、吴丹、余涛,检查郭河支行、石头支行、福元支行、新渡支行
第四组,组长:王旸成员:谢康、夏超、李春香、王舒,检查白湖支行、矾山支行、串河支行、顺港支行、杨柳支行
第五组,组长:王友玉成员:许丽丽、姚富荣、马秀云、邢敏,检查乐桥支行、柯坦支行、陡岗支行、小墩支行、陈埠支行
第六组,组长:何悦成员:任姗姗、张玉立、苏洋、黄爱华,检查泥河老街支行、沙溪支行、店桥支行、泥河支行、金牛支行
五、检查方式及内容本次检查主要通过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一)各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自查内容:1、组织机构建设2是否按规定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本机构反洗钱工作;是否指定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人员变动时是否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备;是否明确各层级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