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一个 IT 公司销售部的薪酬和提成制度
销售部薪酬和销售提成规定1薪酬的组成1
1薪酬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和岗位津贴以及工作奖金;1
2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基本收入保证;1
3职务津贴为员工在部门内担任职务的津贴,如主管职务等;1
4岗位津贴为商务部员工日常商务行为费用的补贴;1
5工作奖金为根据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实绩,作为员工薪酬的补充部分1
6销售提成作为员工销售业绩的奖励
2各组成部分的档次划分2
1 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 1000 元整;2
2职务津贴标准为部门主管 500 元/月,助理主管 300 元/月;2
3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 1000 元整:2
4 工作奖金标准为每月 1000 元整;2
5销售提成为实际项目中的销售奖励,根据销售项目实际产生的利润进行计算
3各组成部分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3
1基本工资的考核标准根据公司的员工守则以及公司的相应规章制度进行考核;3
2本年度月销售任务未完成的,其工资总额按照 15%的比率递减扣罚
如年度内任务完成时,该扣减部分一次性返还,如年度内未完成的,该部分将不再返还;销售任务未完成时,递减扣罚细则如下:3
1当月销售任务未完成时,当月工资总额扣罚 15%,次月仍未完成时,追加扣罚 15%,即次月扣罚工资总额的 30%,以此类推;3
2当月销售任务未完成时,次月销售任务完成的,第三个月任务未完成的,当月扣罚工资总额的 15%,次月全额发放,第三月扣罚工资总额的 30%,以此类推;3
3当月销售任务未完成,次月销售任务超额完成,并超额部分可补足当月销售任务的,当月工资总额扣罚 15%,次月全额发放,并补足当月扣罚部分,以此类推;3
4当月销售任务超额完成,并可补足前未完成销售任务工作月的一部分时,且次月销售任务未完成时,当月工资全额发放,并补发补足月份所扣罚的工资部分,次月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