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_第1页
1/3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_第2页
2/3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_第3页
3/3
中国国家财政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国家制定的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总称。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预算外资金支出以及对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所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和准则。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是随着预算外资金的进展而逐步建立、改进和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预算外资金项目较少,制度也不够健全,基本上是单项制度。1979 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进行,预算外资金项目、规模迅速扩大,管理制度也不断健全,逐步形成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①规定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的管理制度。主要规定各项预算外资金的收取或提取的标准、比例和范围,支出的方向、用途和标准,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收支活动中的职责权限等。②规定各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主要规定各项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和范围,审批程序、管理办法和管理方式,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的划分,各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预算外资金计划和决算的编制等。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按其性质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附加制度 主要有:①农业税附加,是随同农业税征收的地方附加。1950 年政务院规定,地方附加公粮不得超过国家公粮的 15%。以后在附加率上作了一些调整,不同地区可以有不同的附加率,但一般最高不超过应纳农业税的 15%。②城镇公用事业附加。为了加强城市维护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这部分资金,财政部于 1964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限定在经国务院批准设市的城市,征收附加的项目主要是工业用电和工业用水,附加率东北地区为 10%,其他地区为5~8%。1979 年征收范围扩大到一些企业比较多的县镇。 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 主要有:①公路养路费制度。养路费收入是开征较早的一项预算外收费,由交通部门负责征收、使用。这项收费曾一度纳入预算管理,1960 年又划作预算外收入。1979 年 9 月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交通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的规定》,规定养路费按营运收入的规定的费率计征,或按载重吨位和规定的费率计征。养路费收入主要用于养路工程、公路科研、技术革新、职工培训等事业支出。②育林基金制度。为了保证森林采伐迹地的更新,有计划地进展国营和集体营造林事业,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根据以林养林的原则建立了育林基金制度。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对育林基金做过一些规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