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市复审自查自评报告 食品安全市复审自查自评报告 自 2024 年市创建为省食品安全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成果巩固工作。根据省市两级复审验收的安排部署,对比《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24)》,现将市省级食品安全市复审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一)食品安全事故、事件 1.近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全市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的出口食品安全事故。 (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2.我市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 85%以上,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 90%以上、支持率达到 95%以上。 (三)食品检验量 3.积极开展食品检验。根据我市常住人口 96.3 万人(数据来源《市统计年鉴 2024》)核算,2024 年-2024 年,我市完成食品检验量分别为 6087 批次、6800 批次、6779 批次,均超过 6 份/千人;且在《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24)》制定出台后,我市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均不少于省抽同类项目数的 60%。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在 2024 年、2024 年分别为 1.92 份/千人、1.95 份/千人。 (四)属地责任 4.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创建期间没有出现因未履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而被问责的情形。 (五)征集、解决、反馈群众关怀的食品安全问题 5.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布《关于征集食品安全问题及建议的公告》,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群众关怀的食品安全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反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六)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6.加强食安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会听取、讨论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市委书记、市长每年都深化一线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工作。2024年起,每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四个最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市食药安委,由市长担任市食药安委主任。高度重视镇、街食安办创建工作,完善“上下统一、体系完整、法律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基层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7.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分别出台《中共市委常委会委员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