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1。1 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市建设局2。2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3 施工等单位3 预警预防机制3。1 应急工作准备3.2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3.3 隐患排查治理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标准4。2 分级响应4。3 事故报告4。4 先期处置4.5 指挥协调4。5 信息发布4.6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5。2 事故调查5。3 事故处理6 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保障6。2 通信与信息保障6.3 应急物资保障6。4 运输保障6。5 医疗保障6。6 宣传、培训和演练6。7 监督检查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奖励与责任追究7。3 制定与解释部门7。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1。1 目的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已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工程质量发生安全事故(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1.4。2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4.3 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力量,根据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资源共享、有效联动原则,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联动机制,与同级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高效地处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警工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