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雷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文件雷曼办 ﹤2024﹥ 第 013 号关于员工奖惩的条例一、 目的1
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章、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坚持文明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条例
对本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实施奖励
对于本公司由于违章、违纪在生产和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的部门、班组、个人按责任的大小实施处罚
本条例分别由公司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公司各职能部门自定的奖惩办法应参照本条例,凡是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 员工奖励条件1
对于完成安全指标的车间、班组,公司视其效益和指标完成情况,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自己的工作范围以外,发现设备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未造成重大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保护公共财物,防止或抢救事故使企业免受严重损失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于偷拿企业财产检举揭发的,奖励其收缴财务价值的30%-————50%
对于维护纪律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正气、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大公无私、舍己为人或其他有突出事迹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员工,公司根据其建议带来的经济效益大小给予奖励
在工作过程中小发明、小革新,小制造,对公司确有贡献者,视其贡献大小,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节约原料、低值易耗品或利用废料的人员,视其节约额度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解决重大技术、工艺难题;填补技术空白、自主开发新产品,经企业进行技术评定后,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
凡公司对部门、班组、个人之奖励方案,均需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三、 处罚条例1
在岗喝酒、睡觉或酗酒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