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嘉亿城市广场外墙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三门峡市嘉亿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三门峡市嘉亿城市广场外墙装修工程的施工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发包方:三门峡市嘉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一、工程名称:三门峡市嘉亿城市广场外墙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三门峡市和平路与上阳路交汇处 三、建筑面积:约 350000m² 四、楼层高度及结构类型: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地上 1#楼 18 层,2#楼 22 层,商场 5 层,3#、4#、5#楼均为 27 层,6#楼 30 层;地下均为 2层。五、项目概况:该项目已按原设计要求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物的砌体围护结构工程的施工,主体结构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完全具备外立面装修工程的施工条件.六、承包内容:1、一标段:1# 、2#楼裙房东、北立面按原设计,裙房西立面以A-K 轴为界,界线南边做真石漆,界线北边做石材(幕墙);2、二标段:3#、4#、5#楼裙房(以裙房 B—30 轴线向东 750mm为界,以东 是 6#楼范围);3#、4#、5#楼主楼的东、西、北三面做石材,南立面按新图做真石漆,石材收口收在南立面 1。05m 处;3、三标段:6#楼外立面及 5#至 6#楼间以裙房 B-30 轴线向东750mm 为界,以东是 6#楼范围;4、以上真石漆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5、根据原设计要求对外装修设计施工图细部节点的深化、细化设计;6、对满足原设计要求所需的后植埋件(用于外幕墙结构与原主体结构连接处)的设计、制作、安装及防腐防火处理;7、本项目整体外装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外墙装修工程,包括石材幕墙、玻璃幕墙、外墙保温层、铝单板、屋顶金属栅栏、玻璃雨棚、铝百叶窗设计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制作、安装、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部工作;8、对各类幕墙的防水、防火、防腐、防氧化、防辐射、耐腐蚀处理;9、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各类原材料、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整体工程按设计要求及现行法律规范要求进行的复试、检测、检验及验收和交付使用;10、按确认和审核通过的深化设计要求安装各类幕墙及大楼整体外装修的防雷接地设施的制作、安装、检测工作;11、在施工中对原有建筑物的成品保护和结构安全保护、施工安全防护以及各分项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技术措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