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协议书 工程名称:连云港开发区 2024 年道路绿化工程发包方:江苏新海连进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 签订时间: 2024 年 2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 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连云港开发区 2024 年道路绿化工程二、工程地点:连云港开发区三、工程编号:LYGK202401004 项目主管单位:江苏新海连进展有限公司四、承包范围和内容:东方之珠围墙外绿化工程施工,浦檀路绿化工程、郑州路、重庆路绿化工程施工,金桥路绿化工程、佟圩路绿化工程施工等.五、工程造价:中标价 大写: 一、发包方 1. 2 月 3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 ,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2 月 5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电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 3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本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2 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 2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2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3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1 份。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三、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70 天(日历天),自 2024 年 2 月 1 日开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 3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⑴、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⑵、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⑶、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