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 (居住建筑)二〇〇五年十月一、总则1
01 为法律规范上海市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使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定本要点1
02 本要点主要适应于上海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
03 为方便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逐条列入(文中用黑体字表示)
04 本要点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依据下列标准和法律规范及政府文件,若下列标准和法律规范及政府文件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进展司 2024 年10 月《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简称《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GB50019-20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24《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24《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24《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24(简称《规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要点》沪建建[2024]658 号《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0 号《 进 一 步 加 强 上 海 民 用 建 筑 工 程 项 目 建 筑 节 能 管 理 若 干 意 见 》 沪 建 建〔2024〕212 号《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沪建建〔2024〕649 号1
5 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